【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岁末年关,公共场所人员复杂,一些心怀不轨之人悄然伸出罪恶的“第三只手”,妄图趁乱“捞一把”,扰乱城市的和谐秩序。不过别怕!警察蜀黍定会让这些扒窃分子原形毕露。
“民警同志,我手机被人偷了……”1月24日,通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罗女士报警,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民警发现嫌疑人熊某华(男,有多次盗窃前科),1月24日骑摩托车窜至通城县隽水镇西门巷附近选定扒窃目标,之后一路尾随受害人罗女士,在乘其不备时,顺走了其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
随后民警立即对熊某华开展抓捕工作,并于次日将其抓捕归案,追回被盗手机。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华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正值春节,活动增多,随身携带的财物也增多。不法分子又开始蠢蠢欲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扒窃案件的主要发生地点和作案的常用手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减少自身财产损失。
一、扒窃多发地点和时段
集中在集市、步行街、商场、市场、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公交车站、公交车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发时段为下午和晚上,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个人防范。
二、加强防范要注意事项
(一)在集市内应注意:
1.集市内人员复杂,要留意身边的人,尽量避开一直尾随自己的可疑人员;
2.不要带太多现金在身上,最好将现金和证件分离,选菜时和与人交谈时将钱包和手机拿在手上;
3.碰到犯罪分子扒窃时,及时报警或告知市场、集市内的治安管理人员。
(二)在步行街和商场内:
1.在步行街内人流量大,逛街时要留意身边的人,尽量避开一直尾随自己的可疑人员,不随意外漏自己的钱财。
2.在商场乘坐扶梯时,要留意身后是否有陌生人贴近,将自己的手机和财物捂好,有背包的情况下将包正背。
3.单独试衣服时应做到包不离手,或将包和贵重物品交由商店管理人员暂时保管。
编辑|周梦珍
一审|胡文婷
二审|黄争光
终审|胡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