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晏卢珍 黎伟】近日,通城县塘湖镇对一起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设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对南虹村村民刘某在基本农田内砌筑的石围墙实施了强制拆除。

此前,镇综合执法中心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该违法建设行为后,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当事人刘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强制性规定,严重破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经多次宣传教育并限期要求自行拆除无果后,为维护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塘湖镇决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今日,塘湖镇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南虹村村“两委”、塘湖镇自然资源规划所,组织力量对该违法构筑物开展拆除作业。目前,该处违法围墙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完成清运,土地正恢复原状。
此次行动有效震慑了违法占用耕地的侥幸心理,彰显了塘湖镇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塘湖镇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与普法宣传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切实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编辑|董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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