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搭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岗位历练、就业对接优质平台,进一步规范我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提升青年人才引育留用质效。根据省、市关于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度通城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就业见习基地名单及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包含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院校、不限专业、不限户籍,均可报名参与我县实习实训岗位(需实习基地人事经理面试通过)。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未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经营性创业主体,符合就业见习帮扶条件的青年毕业生(需见习基地人事经理面试通过)。


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2026年我县共认定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7家、就业见习基地14家,涵盖工业制造、行政辅助、民生服务、医疗健康等多个行业领域,可提供充足优质的实习、见习岗位,充分满足高校学生实践历练、毕业生过渡就业需求。


(一)实习实训待遇及管理
1. 实训时长:实习实训累计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生活补贴:实习实训基地按照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财政补贴:专、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实训基地多发放补贴。
3.安全保障:所有在岗实习实训学生,由对接基地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面保障学生在岗实训期间人身安全。
4. 实训证明:实习实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学生,由用人单位出具正式实习实训鉴定及实践证明,可作为学业实践、求职就业有效佐证材料。
(二)就业见习待遇及管理
1. 见习时长: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 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县现行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湖北省最新最低工资标准,通城县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月),保障见习人员基本生活。
3. 权益保障: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见习岗位职责、工作时长、休息休假等权益,规范见习管理。
4. 就业扶持:见习表现优秀、岗位适配度高的见习人员,基地单位优先择优留用。


1. 岗位查询:意向人员可查阅本公告附件《2026年通城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基地名单》、《2026年通城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查看各基地单位对接电话,可电话咨询岗位要求等详细信息。实习岗位不设置专业限制,由实习基地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安排接收。
2. 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在读大学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直接电话联系意向基地负责人,沟通岗位需求、报名条件、到岗时间。
3. 对接备案:经用人单位面试筛选、确定录用后,由基地统一汇总人员信息,报县人社局备案,正式纳入年度实习实训、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台账。


1. 严格规范管理:各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基地需严格落实岗位安排、待遇发放、安全保障等工作,杜绝空挂岗位、违规操作,切实为青年学生、毕业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实践锻炼平台。
2. 认真履职尽责:各基地需做好日常考勤、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工作,做好见习、实训人员服务保障,助力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3. 诚信规范参与:参与实习实训、就业见习的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服从单位日常管理。
4. 动态监管督导:县人社局将对各基地履职情况、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不符合要求、落实不力的基地,将依规取消其基地认定资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15-4368502、0715-4369498(通城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服务中心人才服务股)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