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警方神速破案!24小时内擒获电诈关联案嫌疑人

08-11 17:02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李佳玫】近日,通城县公安局快速出击,成功抓获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胡某,破获一起关联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再次敲响了“莫贪小利、沦为犯罪帮凶”的警钟。

7月31日晚,受害人洪某急匆匆来到城北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被骗走57000元。接警后,城北派出所立即启动紧急侦查机制,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合成作战中心的紧密协同下,通过精准研判、快速追踪,迅速锁定了嫌疑人胡某的踪迹。8月1日下午,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通城县一宾馆内将胡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胡某交代了其违法行为。原来,他通过一款社交软件结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对方以“支付报酬”为诱饵,让他帮忙到指定地点提取现金。尽管胡某明知这些钱款很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但在千元“好处费”的诱惑下,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7月31日16时许,胡某按照对方的指示,取走了受害人洪某被诈骗的57000元,在抽取1000元好处费后,将剩余钱款交给了那名陌生男子。

目前,胡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常常会利用一些人贪图小利的心理,诱使他人充当“工具人”,通过线下取送现金、转账等方式转移赃款。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1. 切勿被“高额报酬”“轻松赚钱”等说辞迷惑,凡是要求你到指定地点代取、代送现金,或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帮忙转账的,极有可能是在为诈骗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一定要坚决拒绝。

2. 要增强法律意识,认清“跑分”“代取赃款”等行为的违法性,一旦参与,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会对个人征信、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3. 如发现有人组织或要求他人协助转移不明款项,或自身遭遇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配合警方调查,共同斩断诈骗分子的“资金链”,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和法律底线。

4.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抵制诱惑,切莫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编辑|李悟鑫

一审|胡文婷

二审|吴   雷

三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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