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整治 让“忧居”变“优居”

04-16 17:42  

【全媒体记者 皮江星 吴雷】时间的流逝让不少老旧建筑成了危房,危房不仅不符合城市建设的发展,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记者跟随县消除危房工作组走访了通城县政府对面的六层宿舍楼,实地了解该处危房的有关情况。



位于通城县政府对面的六层宿舍楼建成于1985年,距今有40年历史,砖混结构,预制板楼面,经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 级危房,安全性严重不符合规定标准,严重影响整体承载。从外面看,这栋楼破旧不堪,墙上挂线凌乱。走进楼内,屋顶渗水严重,屋面开裂明显,墙皮脱落,墙角钢筋裸露在外,电线私搭乱接现象普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市民 徐先生:我觉得出于安全考虑,应该把它拆掉,毕竟安全是第一位。

市民 柳女士:既然是危楼就应该坚决拆除,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上显示,此楼原设计用途为住宅,只能作为住房来使用。但是,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楼房屋已全部被私自改造成商铺对外营业,二至六层住房有小部分人居住。楼内及邻近居民表示,因部分住户迟迟不肯拆迁,随着时间推移,房屋渗水、开裂等情况越来越严重,他们十分担心安全问题。

住户 王先生:一到下雨天,屋面就漏水,墙面经水的浸泡,很多地方都长了青苔,屋面裂缝也越来越大。说实话,我们很担心这房屋的安全,总感觉住得不踏实。

危房整治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通城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危房不住人、住房无隐患”的底线要求,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危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老教委宿舍楼、西门巷副食品公司宿舍楼等一批老旧危房得到有效拆除,消危工作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为加快推进全县消危工作,通城县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惠民、利民的宗旨,出台消除危房系列政策。政策提出 “坚持危房不住人、危房不营业、危房必拆除的原则,坚持公私并举(公房和私房一并排查整治),C、D级并举、分类处置(D级危房必拆除,C级加固修缮)和建新必拆旧、有新必拆旧、建设必合规、唯一住房过渡安置的原则”,提供了货币化补偿安置和选房政策安置两种方式,以更好地满足危房居民多样化需求,确保消危工作有效推进。

住房安全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底线。为了你我的安全,衷心希望各位住户高度重视住房、消防等安全问题,合理行使个人正当权利,积极配合危房拆除工作,拆“危”为“安”,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

附件:

通城县消除危房政策摘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消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县消除危房政策摘编如下(具体以法律文件为准,由住建局负责解释):

1.坚持危房不住人、危房不营业、危房必拆除的原则,坚持公私并举(公房和私房一并排查整治),C、D级并举、分类处置(D级危房必拆除,C级加固修缮)和建新必拆旧、有新必拆旧、建设必合规、唯一住房过渡安置的原则。

2.房屋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房屋并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维护。

3.经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由原产权单位、属地乡镇和住建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专班,及时送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责成房屋产权人立即撤离人员并停止使用;拒不执行的,由县住建局牵头,原产权单位、属地乡镇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先依法强制封停(含停业、停产、停水、停电、停气、围挡等)。属C级危房的,房屋产权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按程序向住建、资规、城管、所属乡镇等单位报批进行加固和修缮,在危险隐患消除和验收合格前-15 不得进人、住人、营业。属D级危房的,责成房屋责任主体(个人)自行拆除,如拒不停止使用或拒不自行拆除的,由县住建局牵头,原产权单位、属地乡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组织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妨碍D级危房拆除和以C级危房加固、修缮名义擅自实施改建和拒不执行加固修缮的行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4.D级危房的收购安置,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现状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面积以证载或实测为依据,装修据实评估)。经属地乡镇和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为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唯一住房户的,同等面积按成本价向县城发集团申购高层安置房,超过原产权面积部分和非城市规划区内唯一住房户参照市场价购买。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搬家费按8元∕㎡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 /户计算。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并搬迁的不享受搬家费和临时过渡安置费并执行强制搬迁。

5.县城城市规划区唯一住房的D级危房户,可向县住建局申请临时过渡性住房,临时过渡期为12个月,临时过渡安置费按每月5元∕㎡计算,不足500元/ 月的按500元/ 月计算,县政府对被收购人提供了过渡性住房的,不享受临时过渡安置费。

编辑|周梦珍

一审|熊  皓

二审|黎赛明

三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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