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李佳玫 邓金波】民生无小事,薪事关乎千万家庭冷暖。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通城县公安局强化与县人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动、精准出击,快速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27名农民工守住30余万元“血汗钱”。

5月20日,治安大队收到线索,称辖区一工程项目施工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据悉,该项目已于2025年10月顺利竣工,发包方已将全部工程款足额拨付至施工方账户,施工方完全具备薪资支付能力。
经警方细致核查,施工方负责人马某在收齐全部工程款后,蓄意拖欠多名农民工劳务报酬,累计金额达30余万元。为逃避支付薪资,马某擅自携带资金远赴外地承接新项目,刻意隐匿行踪、恶意逃匿,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每一笔农民工工资都是辛苦钱、养家钱,恶意欠薪、跑路和逃匿的行为,我们坚决零容忍!”办案民警表示。接到线索后,警方迅速成立专班,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固定涉案证据、跨省追踪嫌疑人踪迹,高效推进案件侦办工作。
经过连日缜密侦查、精准研判,6月24日,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目前,马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追赃挽损及后续侦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警方提醒:恶意欠薪、逃匿避薪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务工人员遭遇欠薪,务必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薪资结算凭证等证据,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叶芸樱
一审|周梦珍
二审|熊 皓
三审|皮江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