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城县2026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03-02 10:55  

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规定,现将2026年度我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城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 PC 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通城县隽水镇城西新区(县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办公室)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 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在认证系统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持编制核定本或编制卡);

4、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2025年1至12月);

5、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凭证;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用人单位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五、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可在办结前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查看办理状态、修改申报信息。办结的可下载打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通城县隽水镇城西新区(县残疾人联合会 一楼办公室)

(二)联系人:姚浪漫

(三)联系电话:15171592676

通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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