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谈法治》第十五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分级干预

11-11 17:27  

主持人:尊重宪法,崇尚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由中共通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通城县司法局主办,通城县融媒体中心承办的《“一把手”谈法治》电视访谈节目。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现场是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小军,欢迎您。

谭小军:主持人好!各位观众朋友好!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结合检察机关的实践,和大家聊聊如何通过分级干预,帮孩子远离违法犯罪,也希望大家能进一步了解这项工作。

主持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202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提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要实行“提前干预、分级干预”。很多观众可能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概念,您能先解释下,到底什么是分级干预吗?

谭小军:好的,主持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指依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性质类别、情节轻重、危害程度及主观恶性大小,划分不同风险等级,进而精准教育引导、行为矫治、适度惩戒等有针对性措施的制度体系,核心目标是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认清行为危害、纠正偏差认知,顺利回归家庭与社会,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简单说,分级干预就是根据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严重程度,从“轻微不良”到“严重不良”再到“涉罪”,分阶段、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行为越轻,干预越及时、越温和,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错误。

主持人:您介绍了分级干预的基本概念,能不能谈谈具体是如何分类的?

谭小军:具体来说,法律把需要干预的行为分成了三类,对应不同的干预层级:

第一是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沉迷网游、多次离家出走等,这些行为还没违法,但如果不加干预,可能发展成更严重的问题;

第二是严重不良行为:虽未构成犯罪,但已经违法的行为,比如结伙斗殴、多次偷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这些行为虽然没达到犯罪标准,但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加干预,很可能发展为犯罪,必须及时干预;

第三是涉罪行为:就是已经触犯刑法的行为,比如抢劫、诈骗、致人轻伤以上伤害等,这时候就需要司法机关及时介入,在刑罚的惩戒之外重点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分级干预的关键是“不等待、不一刀切”,在行为刚出现苗头时就及时介入,而且根据行为严重程度选对干预方式,避免“小事不管,出事重罚”的情况,这也是当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主流观点。

主持人: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分级干预,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是怎么操作的?和普通的司法处理有什么不一样呢?请谭检给我们介绍下。

谭小军:分级干预和普通司法处理相比,更注重“教育挽救”,而不是单纯的惩罚。下面我结合案例给大家讲更清楚:

一是对于情节轻微,悔改表现好的——我们采取“不起诉+ 帮教”的方式:比如16岁的小浩,偷了商店里一部手机,被发现后主动把手机还回去,主动向店主道歉。我们审查后认为,他是初次违法,而且真心悔改,就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要求他参加 6个月的帮教:由检察官和社工跟踪他的学习和生活,安排心理老师、家庭指导老师开展帮教、要求写法治学习心得等,让他在罪错的道路上及时刹车。

二是对于情节较重,有悔改表现的——我们采取“公诉+缓刑+社区矫正”的方式:比如16岁的小涛,和同学结伙偷了3次电动车,后来主动投案,把赃物退还给失主。我们提起公诉时,向法院建议“缓刑”,同时协调社区矫正机构,缓刑期间,小涛每周要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汇报思想,每月参加一次法治教育;培训结束后,他找了一家汽修厂实习,现在他已经能独立做简单的汽车维修工作,再没有出现违法情况。这种方式,既让孩子承担了法律责任,又通过社区矫正和技能培训,帮助他正常走向社会。

三是对于情节严重,主观恶性大。我们采取“公诉+看守所矫治”的方式:比如 17 岁的小峰,多次伙同他人抢劫路人,还致一人轻伤,主观恶性较大。我们依法提起公诉,但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最终法院判了他 3 年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期间,检察官去和他谈心,安排了心理老师帮他解开心结,评估其家庭环境后,向其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要定期去与小孩见面,给他关心关爱,让他能够有信心去改过自新,学习技能重返社会。

这里还要谈到就是,对于情节较重的,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送进“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专门学校是法律规定的专门矫治严重不良行为的机构,不是“少管所”,而是通过“文化课+法治课+心理课+军事训练”的方式帮助孩子矫治不良行为和心理习惯;同时,学校会定期和家长沟通,让家长参与孩子的矫治过程。

检察机关会全程监督这个过程,定期去专门学校调研,看孩子的矫治效果;如果发现孩子矫治合格,会协调学校帮他回到普通学校就读,避免孩子因为“进过专门学校” 被歧视。

主持人:很多家长可能会担心,分级干预会不会让孩子觉得“犯罪也没关系”?怎么确保这种“教育挽救”真的有效果,而不是“纵容”?

谭小军:这是很多家长的顾虑,其实“分级干预”绝不是“纵容”,而是“严管和厚爱结合”、“惩罚与预防结合”,从我们的实践来看,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今年我们对1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其中6人回到学校或职业学校,5人找到工作,目前没有因为违反帮教规定被重新处理。这说明,只要干预到位,大部分孩子是能改正错误,回归正常生活的。

主持人:专门学校是针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孩子,那孩子进了专门学校,会不会影响他以后升学?专门学校的教育质量有保障吗?

谭小军:这个问题很关键,首先要明确:专门学校不是 “差生学校”,而是“矫治教育学校”,孩子在专门学校的学习和普通学校一样,会保留学籍,而且矫治合格后,可以回到原学校就读,或者转学到其他普通学校,不会影响升学。比如我们之前有个孩子,在专门学校读了半年,矫治合格后回到原学校读初三,后来还考上了高中。

其次,专门学校的教育质量有保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要求,专门学校要配备合格的文化课老师、心理老师和法治老师,同时增加行为矫治和法治教育内容。检察机关也会定期去专门学校检查教学质量,确保孩子在里面既能学好文化知识,又能改正不良行为,不会因为“进过专门学校”落下学业。

主持人:谢谢谭检的详细讲解,今天我们不仅了解了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工作,更清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分级干预的意义和具体做法。我们真诚希望更多家长、学校和社会力量能参与到分级干预中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本期节目就到这里,下期节目我们再会。


【摄制 黎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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