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竹子】近年来,通城县委组织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压实责任、靶向施策、标本兼治“三管齐下”,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常态长效,实现从“改得了”向“改得好”“治得久”转变,有效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对标。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推动整改工作,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要求其在收到巡察反馈后15日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三张清单”深入查摆、深刻剖析。组织部派员列席指导,重点审视选人用人领域问题查摆是否全面、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严肃、整改措施是否务实管用,对认识偏差、责任虚化、整改不力等问题及时纠偏正向。近年来,已实现45家单位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指导全覆盖,以高标准严要求压实整改全链条。
要精准靶向发力,确保措施务实、整改到位。强化过程管控和审核把关,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对各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逐一审核,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做到“见人见事见措施”。聚焦问题与措施对应性、操作可行性、责任明确性,对方案中存在大而化之、避实就虚、责任模糊等情形的,现场反馈意见,督促修改完善,坚决杜绝“纸面整改”“形式整改”。近年来,累计审核整改方案45份,提出修改建议60余条,从源头上保障整改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推动标本兼治,确保成果巩固、长效治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严把整改销号审核关,严格执行“完成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同步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督促相关单位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范,实现从处理具体问题向治理普遍性问题转变。近年来,累计推动32家单位完成102个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9项,并对26家单位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县选人用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编辑|董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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