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佳玫】9月10日凌晨,通城县隽水镇金井街附近发生一起车内财物盗窃案。受害人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内,一包蓝色黄鹤楼香烟与一包硬盒珍品黄鹤楼香烟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走访排查,很快锁定有多次盗窃前科的违法行为人杜某某。经查,杜某某于当日凌晨0时许,以“拉车门”碰运气的方式,发现受害人车辆未锁牢后实施盗窃。当日下午,办案民警在隽水镇某酒店将正在休息的杜某某抓获。次日,杜某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结束。9月14日,刑侦大队接到另一起报警:隽水镇一家美容店前台被盗现金。警方调取监控发现,9月10日凌晨3时许,杜某某在实施车内盗窃后不久,路过该美容店时,发现玻璃门铁链锁扣不牢,随即趁机钻入店内翻找,盗走前台现金后逃离。
随着调查深入,民警还查明,9月4日晚,杜某某趁其父母外出,进入其父母卧室盗走现金2000元。
9月17日,杜某某在执行完行政拘留后,刚走出拘留所就被早已等候在此的民警再次抓获。因涉嫌盗窃罪,杜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车辆防盗“三注意”:离车时务必锁好车门、关闭车窗,养成“锁车后拉门确认”的习惯;切勿将现金、烟酒、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留置车内;夜间停车优先选择照明充足、监控覆盖的正规区域,避免在偏僻路段长时间停放。
2.店铺与居家防范:商铺停业后需检查门窗锁具是否牢固,对铁链锁等简易防护设施及时加固;居家时勿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家中,外出前务必锁好门窗,有条件可安装监控设备。
3.发现财物被盗后,请勿擅自翻动现场,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配合警方固定证据,助力案件侦破。
编辑|胡文婷
一审|祝思思
二审|吴 雷
三审|皮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