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汪立 张欣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破除公平竞争隐性壁垒,保障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运行,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8月19日启动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改革试点工作。此举旨在将社会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提升招标透明度,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开放、可预期的竞争环境。
推行招标文件提前公示的核心要求是指招标人在正式发布招标公告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提前公示招标文件,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潜在投标人知悉和进行投标准备,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公平竞争现象,共同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公平、公正。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完善公示细节,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功能,确保提前公示渠道拓宽、畅通、操作便捷;同时,加强与项目审批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公示制度全面落实、常态长效,不断擦亮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的“阳光”底色,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