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佳玫】“我停在路边的电动车不翼而飞了......”7月13日16时许,通城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胡先生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根据报警人胡先生反映的情况,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走访附近群众,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胡某。
经查,当天14时许,胡某骑车经过胡先生停放电动车的附近时,发现地面上掉落着一串钥匙。看到旁边停放的电动车,她顿时起了贪念,捡起钥匙尝试启动车辆,没想到电动车竟顺利解锁。随后胡某先带着钥匙将她的车骑回家,数小时后,她又步行折返将车盗走。
次日,得知胡先生已报警且民警已到其家中调查,胡某内心惶恐不安,主动将电动车归还。然而,当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时,胡某仍心存侥幸,辩称自己是“骑错了车”。直到民警出示监控录像等确凿证据,她才无从抵赖,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
“一时贪念让自己后悔莫及,以后再也不敢动歪心思了!”面对法律惩处,胡某懊悔不已。目前,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侥幸心理终将自食其果。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妥善保管财物,停车时务必确认锁车并带走钥匙,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编辑|李悟鑫
一审|胡文婷
二审|吴 雷
三审|皮江星